事关人道事业!3个省级课题等“你”来申报

发布时间:2023-03-10发布者: 浏览量:

3月8日,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部门合作专项研究课题启动申报。省红十字会新时代省域“红十字”工作体制机制研究、红十字会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两个先行”机制研究、“红十字”生命教育的途径与机制研究等三个课题被纳入其中。

课题选题

申报部门合作课题,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题选题方向和内容,但课题名称可自拟。

新时代省域“红十字”工作体制机制研究

围绕新时代省域“红十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立足发展现状,着眼破解难点和堵点,研究省域“红十字”工作新思维、新路径、新机制和新模式,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系统性重塑,建设“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两个先行”机制研究

在浙江“两个先行”建设背景下,结合慈善公益领域的发展现状和新动向、新趋势,研究梳理红十字会在参与第三次分配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红十字会更好参与第三次分配的路径、方式和机制提出对策和建议。

“红十字”生命教育的途径与机制研究

围绕助力健康浙江建设,系统梳理“红十字”生命教育开展以来的成效和经验;研究如何在红十字“三救三献”工作中进一步突出生命教育,拓展渠道,健全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生命的过程和意义,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对进一步推进“红十字”生命教育提出对策建议。

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浙江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认证翔实,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每位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部门合作类专项课题(包括“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等专项课题)。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部门合作专项课题中的社会重大舆情调研、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两个专项课题不组织一次性申报,全年接受对策要报投稿。

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的要报(0.5万字左右)提交至18810936177@163.com;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的要报(0.5万字左右)提交至dilinlin@126.com。

其中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不设置选题。

(四)申报部门合作专项课题(不含社会重大舆情调研、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应认真如实填写并递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至省社科联规划处。

申报材料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EMS快递至省社科工作办(省社科联)规划处,单位汇总表发至规划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此外,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的社科工作者,可以根据选题撰写对策要报,字数约3500字,稿件经审核合格后刊发于《浙江社科要报》,如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根据有关要求可立项为省社科规划对策研究课题。

投稿邮箱:zjssklghc@163.com

投稿要求:内容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注重研究全局问题、前沿领域、关键工作,议大事、讲问题、提建议。

联系方式

省红十字会: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49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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