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迹溯源 学思践悟 省红十字会开展主题教育现场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19发布者: 浏览量: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5月19日,省红十字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开展循迹溯源现场学习教育活动。省委主题教育第十四巡回指导组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20世纪60年代初,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改革开放后,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枫桥始终坚持依靠群众,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宝贵经验。

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由此开启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孕育、发展的新征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载体,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

党员干部及指导组同志走进枫桥经验陈列馆,通过参观照片、文件、实物等展品,聆听现场讲解,详细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升华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探索实践的全过程。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年来,当地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便民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新理念和新实践,以及我省各地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等。

“枫桥经验”是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创造的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大家纷纷表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红十字会党建引领、组织建设、“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工作实际,发挥组织优势,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密切联系群众,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效,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随后,党员干部及指导组同志还来到枫桥镇枫源村实地参观调研乡村基层治理。

根据省红十字会“以案为鉴明纪法 勤廉并重树标杆”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当天下午,全体党员干部还赴省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参观毛泽东“人是可以改造的”重要论断浙江监狱系统实践教学主题展以及“红包是来自监狱的请帖”“贪念一瞬间、悲喜两重天”“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等警示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实地参观和学习警示案例,受到一场触及灵魂的精神洗礼。将以反面案例时刻警醒自己,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为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深化模范机关、“清廉红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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