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3-12-19发布者: 浏览量:

12月18日,省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林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采取中心组成员领学的方式,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内容。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浙江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的独特优势,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密结合红十字会职能和部室单位职责,用好支部“三会一课”、青年学习小组等载体,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全面领会、深入思考,真正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坚持学思践悟,全面提升红十字会干部依法治会、依法兴会能力水平。充分认识法治工作与依法推进红十字“三救三献三倡”核心业务开展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坚定只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才能确保红十字事业行稳致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常态化开展红十字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入心见行、善思善用,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升红十字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要坚持学用贯通,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即将颁布实施为契机,系统谋划、体系推进与红十字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促进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提升组织公信力、感召力。要坚守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在助力“两个先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的新征程上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

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