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省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章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以扎实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党组成员、副会长黄元龙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专职副监事长褚学东作中心发言。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一个多月来,会党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谋划35项具体措施,扎实推进“五项行动”。各支部按照党组的统一安排,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领悟,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持续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与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贯通起来,结合红十字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原原本本、逐章逐句学条例,切实内化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言行准则。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条例,真正领悟精髓要义。围绕“六项纪律”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和深入研讨,切实把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助力共同富裕、助推“三支队伍”建设、奋力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三要对照条例要求抓整改,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党员干部要紧绷纪律之弦,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前期调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整治工作。要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找症结,切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发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服务阵地的作用,以一流工作成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