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交流活动在杭举办

发布时间:2025-04-21发布者: 浏览量:

4月18日,浙江省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交流活动在杭举办,全省44家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以及各级红十字会负责同志参加,共谋我省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高质量发展。

活动期间,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红十字冠名机构标志使用相关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第49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浙江省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队长赵雪红为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授旗。

协作机制首任轮值主席单位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发出倡议,呼吁全省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聚焦群众所需,共同实施一批优质医疗救助项目,聚力志愿服务,打响“红十字博爱送健康”品牌。

下一步,各级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化合作,紧紧围绕“保护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这一工作主线,紧贴“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开展,找准最易受损人群在医疗救助、救护培训、人道服务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开展人道医疗服务。

一要在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培养高水平的应急救护师资;要会同当地红十字会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要积极参与当地应急救护培训。

二要在合作开展医疗救助项目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实际,设计推出符合要求的医疗救助项目,规范管理实施。要利用好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这一平台,探索形成新的医疗救助项目机制。

三要在助力“三献”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依法开展“三献”宣传动员工作,支持鼓励医护人员带头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积极推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冠名医疗卫生机构要尽可能设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服务点。

四要在送健康活动中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组织开展“博爱送健康”活动,形成特色。

各级红十字会要完善与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机制,强化沟通联系,培育树立先进典型,持续发展壮大我省冠名医疗机构队伍。

冠名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规范使用红十字标志标识,在救灾救助项目经费管理上,做到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和监督,自觉维护红十字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温州市红十字医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台州市红十字医院、宁海县红十字中医医院等5家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和东阳市人民医院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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