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延续生命之路——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回眸

发布时间:2011-01-26发布者: 浏览量: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进步的最主要成果之一,是不少患者延续生命的重要手段。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的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能进行移植手术的仅仅只有1万,器官短缺成为医院临床上最大的困难。2010年3月,我省成为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市)之一,率先为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探路。经过近一年的探索,目前,全省已有220余人成为志愿捐献者。


    先行试点 探索发展新机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器官移植大国。然而,人体器官捐献、分配和管理体系仍不完善,器官来源渠道单一,供求矛盾十分突出的现象亟待破解。

    在去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上,我省成为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市)之一,在全国率先试点,探索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于去年8月成立由省红十字会等9个部门和浙一医院等4家移植医疗机构组成的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此外,还设立了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办公室、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器官获取组织、器官评估组织、省人体器官协调员管理服务部和志愿服务总队等组织。各组织机构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结构合理,为我省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省财政、4家移植医院、省红十字会均划拨专项经费,用于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有效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顺利推进,受到了省委书记、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赵洪祝的关注。去年10月,在我省实现首例器官捐献后,他作出重要批示: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大好事。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倡导人体器官捐献,尤其要通过试点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推动我省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

    赵洪祝的批示,立即在各地得到落实,试点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就有37名志愿者到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作了登记。温州、杭州、宁波3个试点市先后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零的突破 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2010年8月26日,在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仪式现场,即将上大三的姑娘朱玲在捐赠志愿书上签下了字,她在捐献登记表上登记捐献包括遗体、肝脏、心脏等在内的所有8个项目,成为我省首位报名捐献人体器官的志愿者。

    10月11日,贵州籍在杭务工人员冯周发先生在身故后捐献器官,延续了3名亟需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命,实现了我省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

    年仅40岁的冯周发是杭州萧山区一家纺织公司的保安。去年8月20日晚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被紧急送到萧山区人民医院抢救和治疗。在接受红十字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冯周发的亲属表达了一旦冯周发身故,志愿捐献器官的意愿。

    10月4日,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组织医学专家到萧山区人民医院指导救治,同时对冯周发进行病情的全面评估。专家认为,患者自接受颅脑手术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依靠设备和药物维持生命,但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器官捐献的医学条件。经过慎重考虑,冯周发的妻子和两个成年子女共同签署了《器官捐献登记表》。

    10月11日,冯周发病情恶化,转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救治,经全力抢救仍无明显改善。当日下午,其亲属决定放弃抢救治疗。

    评估组专家认为,冯周发符合DCD即心脏停止跳动后实现捐献的条件。评估组立即按照DCD的有关程序上报相关材料,召开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审核通过,同时及时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作出报告。

    10月11日21时34分,冯周发心脏停止跳动,被宣布医学死亡。21时37分,在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器官获取组织开始获取器官,成功地将获取的肝脏和2个肾脏于当晚分别移植到1名肝功能衰竭和2名肾功能衰竭的患者身上。获取手术完成后,医学专家精心恢复了冯周发的遗容、遗貌。此后,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在杭州殡仪馆组织举行了冯周发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并协助其亲属办理了冯周发身后事宜。

    冯周发在身故后捐献器官造福社会,延续了3名亟需移植患者的生命,也标志着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到目前,我省已有3人在身故后捐献器官,这标志着我省试点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同时也为今后的器官捐献积累了宝贵经验。

    积极探索 建立规范工作体系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省各地根据《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

    在实施第一例器官捐献案例中,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尊重其亲属的意愿。为获得完备的同意捐献文件,工作人员还远赴贵州山区,征得冯周发父母的知情同意,并获取有关法律文书。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条例》中有关器官捐献的规定和国家、省两级试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捐献流程,确保捐献工作依法遵规开展。

    万事开头难。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为较快推进此项工作,省红十字会承担起了省捐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掌握试点工作情况,做好综合协调和信息沟通。省卫生厅则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做好卫生系统的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省捐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则根据职能,从宣传、经费投入、特殊人群的宣传发动、人道救助、捐献者纪念和法律服务等方面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为捐献成功增添了保障。在我省3例捐献的实施过程中,志愿者、协调员(联络员)、家属、捐献者所在单位、公安交警部门、救治医院、器官评估组织、获取组织、民政殡葬部门等积极配合,任何一方的缺位都可能影响捐献的最终实施。
 
    我省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积极建立健全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工作队伍、技术标准、信息平台、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协调员、志愿者等各类队伍的建设,逐步形成了科学、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