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举办2010年度救护师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0-11-09发布者: 浏览量:


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培训班授课现场

现场示教

 

    11月8日至11日,浙江省红十字会2010年度救护师资培训班在杭州举办,共有来自全省各地的58名红十字会干部、有关单位的救护骨干以及部分志愿工作者参加。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高翔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高丽维主持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高翔专职副会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和动员。他指出,现场救护培训工作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是红十字会的一项崇高义务,是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重大灾害和交通道路事故多发,第一时间的现场救护对于抢救伤者生命、提高伤者的生活质量、降低伤者的致残率、减轻伤者的家庭负担及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

    他指出,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培训工作,为普及现场救护知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传播红十字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上半年,省红十字会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师资证、救护员证和收费等进行规范。下一步,要加强红十字会系统现场救护培训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现场救护培训工作。他希望大家要珍惜机会,认真听讲,充满爱心,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坚持完成全部课程,通过考核,成为合格的救护培训师。

    此次培训班根据“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四统一”要求,由省红十字会资深授课教师及专职救护培训师进行授课。在为期4天的全封闭式培训中,学员们认真学习了救护新概念、意外伤害、灾害事故、常见急症、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现场救护的理论、实践知识及授课技巧。学员都是各地精挑细选的救护培训骨干,学成后将承担各地的现场救护培训任务,在百姓中普及现场救护知识,为安全生产、健康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

    从2003年开始,我省共举办救护师资培训班29期,培训师资1087名,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的救护师资队伍,培训现场救护员71多万人次,为普及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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