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先后成功实施了2例捐献。
去年12月22日,来自金华的捐献者应某捐献了肝脏、肾脏和眼角膜,并分别成功移植给有需要的患者。捐献者因意外事故导致严重的颅脑损伤,脑外科手术后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无自主呼吸,靠药物和呼吸机维持生命。其家属经过慎重考虑共同做出决定,在其身故后无偿捐献其有用的器官。这也是我省实现的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12月底,34岁的鲁某因窒息,心肺复苏术后严重缺氧性脑病,生命无法逆转。其亲属共同做出患者身故后捐献器官的决定。1月2日,患者死亡,无偿捐献部分肝脏和2个肾脏,并成功移植给3名患者。
在这两例捐献实施过程中,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认真规范做好宣传动员、家属签字、专家评估、器官获取见证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以及大量善后服务工作,全程、全方位开展服务,使得捐献顺利完成。
自去年8月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建立健全组织,制订完善制度,加强协调合作,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4次作出重要批示,有关试点市主要领导带头加入志愿捐献者队伍。目前,杭州、宁波、温州3个试点市已先后启动试点工作。全省共登记志愿捐献者220多人,对9名潜在捐献者的亲属进行思想动员,其中5名签署了同意书,3名最终实现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