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两年之不完全调查】 器官捐献者两年增长18倍

发布时间:2012-09-13发布者: 浏览量: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2010年8月,浙江正式推出试点工作,率先在杭州、宁波和温州三个城市进行试点。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同时,还成立了器官捐献志愿者总队,协助器官捐献的动员工作。

    “器官捐献是一个全新的工作,之前都没有做过,所以从启动试点工作开始,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季云松说。

    试点启动后,浙江省已有1100余人登记愿意在身后捐献器官。让人欣喜的是,2010年一共只有2例器官捐献,2011年增加到13例,今年已经有38例。器官捐献越来越被老百姓接受。

 

    设基金给予人道主义安慰

 

    在试点期间,成功捐献的200多个案例中,90%的家庭都涉及到申请困难救助的问题,救助这个问题是绕不开的。

    “人道救助的内涵应当包括社会救助、心理救助和经济救助,必须要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人道救助体系。”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

    浙江已经率先进行了尝试。对人体器官捐献者的“身后事”,我省将补助一定的费用,最高不超过3000元。对捐献者的墓地墓位、骨灰存放处格位购置所需费用,将给予每例1万元的补助。

    从人道主义出发,以浙江省红十字会为主,通过社会募捐,还设立了人体器官捐献专项的人道救助基金,并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对人道救助的标准、程序和管理,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器官捐献启动之初,有一位市民往账户内打进了1万元善款,指明要用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而在捐献者当中,也确实有许多生活困难的家庭,需要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

    但浙江省红十字会也强调,器官捐献首先必须是无偿自愿的,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家属申请,提供困难证明,从人道救助的角度必要适当地援助,救助也仅限于一次性的生活救助,金额非常有限。

 

    正筹备器官捐献和分配体系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经有17家医院具备捐献器官移植资质。器官捐献的人多了,能做移植的医院也增加了,那如何保证等待进行器官移植救命的患者,能够得到公平的移植机会?如何保证珍稀的供体,挽救更多人?

    “就像做慈善一样,只有让更多人知道能公平地分配使用器官,才能有更多人愿意来捐献器官。”一名器官移植医生说。

    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开展两年总结大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曾表示,去年卫生部已经委托相关机构初步开发了分配与共享的系统,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已经在31家医院完成了297个器官的分配工作。

    今后全国要建立统一的器官分配系统,将根据接收者健康状况和等候时间、匹配程度、年龄、地域等综合因素,通过计算机分配系统进行自动配型,公开透明地进行分配。

    据了解,目前浙江也正筹备、推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和分配网络体系。各个试点医院也在努力,尽可能地公平公正。目前主要是三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是器官与病人是否配型,其次是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以及病人的等待时间等。

 

    家属的反对是主要阻力

 

    “您愿意在死后捐献您的器官吗?”这是一个非常直白的问题,但很多时候,回答的是家属。

    “现在,我们不提倡劝捐,我们提供的是一个平台,作为每个人选择归属的一个途径,为了让生命更有意义。”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季云松说。

    即便如此,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依然面临很多困难,其中家属的反对是最大的阻力,另一方面就是捐赠后,家属要承担很大的社会压力。

    对于开展遗体捐献的难度,捐献办公室的专职协调员曹燕芳深有感受。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对31名潜在的捐献者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这31人中有12例是家属主动提出的,15例是主管医师提出的,3例是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志愿者发现的,1例是本人提出愿意捐献的。

    12例家属提出愿意捐献的人最终5例捐献成功,其余7例因为病情不符合捐献要求放弃。15例由主治医师发现的潜在捐献者,6例捐献成功,其余9例均因家属反对“流产”。其余4例潜在捐献者中,成功了1例,两例因病情不适合没有成功,最后1例本人提出但瞒着直系亲属的,不符合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成功。

    “捐赠后,由于周围的很多人不理解,非议很多,家属要承担巨大的社会压力。”曹燕芳说,前段时间有位衢州的老人,捐献遗体媒体报道后,一位18年没有来往的亲属竟然来到老人家中,要求分老人“卖”遗体的钱,解释老人是无偿捐赠后,此人才作罢。

    还有一位年轻的女孩捐献器官后,有些亲属责骂她的父母:“你们怎么这么狠心,把女儿的器官拿去卖钱!”

    即便如此,捐献者家属的善良依然让曹燕芳感动:“我们去殡仪馆送捐赠者,本来应该我们对家属说谢谢,但每次,家属都要感谢我们,谢谢帮助他们完成善良的心愿。”

    2010年,浙江试点人体器官捐献以来,人体器官捐献53例,累计救治了154人。

    而这些数字背后,隐藏着捐献者家属的痛苦与挣扎。他们希望,亲人的器官,存在于另一个人身上,仿佛他(她)仍活在这个世上。他们也用勇敢与爱心,让更多人的生命得到延续。

    因部分捐献者,不愿公布他们的信息,记者无法得到完整的捐献者名单。只能通过网络,寻找部分捐献者的信息。

    这53个人,应当被记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捐献者不完全名单

 

  冯周发 救治3人

  应 某 捐献肝脏、肾脏和眼角膜

  鲁 某 救治3人

  叶 某 捐献肝脏、2个肾脏、2只角膜

  岑 某 捐献肝脏、2个肾脏、2只角膜

  牛 某 捐献肝脏和2个肾脏

  胡欲辉 救治3人

  燕某 救治3人

  蔡丝兰 救治3人

  刘中平 救治5人

  孙永海 救治5人

  邓先成 救治3人

  方 某 捐献肝脏、2个肾脏和2只角膜

  杨洪祥 救治5人

  帅远杰 救治5人

  汪通利 救治2人

  雷春华 救治3人

  夏功昌 救治3人

  万威 救治3人

  修永友 捐献肝脏、2个肾脏和1只眼角膜

  晨萱 捐献肝脏、肾脏

  叶海安 救治3人

  李德学 救治3人

  徐雨文 救治4人

  高 阳 救治3人

  唐德峰 救治3人

  朱月华 救治5人

  马阳峰 救治3人

  李红光 救治5人

  李晓明 救治3人

  何斌吉 救治5人

  刘善芝 救治4人

  邵朝龙 救治5人

  陈 俊 救治3人

 

  ●捐献方式

 

    由自愿捐献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登记机构填写,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及下设的工作站均可接受登记。

    自愿捐献者因身体状况无法到登记机构填写的,由2名登记人员上门帮助填写。自愿捐献者应慎重考虑并征得家属的同意。

    无家属的情况下填写委托人一名,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自愿书》家属姓名这一栏无须家属亲自签字。

    《自愿书》一式三份分别由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机构和自愿捐献者本人保存。

    捐献咨询电话:0571-85043999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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