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都市报:养路工修永友-温州第二例捐献器官者

发布时间:2012-05-03发布者: 浏览量:

    瓯网讯 “修永友救不回来了,但器官捐出来能救别人,这是好事,我们全家都同意。”哥哥修永山抹着眼泪说。4月28日下午2时许,在乐清市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医生从修永友身上成功取出一对肝脏、一对肾脏和一只角膜。昨日下午,记者从浙江省红十字会获悉,接受器官移植的三位患者手术顺利,目前正处于恢复阶段。据悉,这是2010年8月温州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后,温州市红十字会接收的第二例捐献,也是乐清市第一例。

    修永友今年56岁,重庆奉节人,是乐清市公路管理段一名普通的养路工人。6年前,他来到乐清打工,将当时才3岁的儿子寄养在亲戚家中。今年4月17日上午8时许,修永友与往常一样在乐清市104国道四环路清扫路面,被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撞倒,肇事司机逃逸,修永友被送至乐清市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他的脑部有大量血肿,脑损伤严重,生命垂危。经手术抢救,修永友出现脑功能衰竭和深度昏迷状态,在ICU病房(重症监护室)依靠呼吸机维系生命。

    “经过诊断和观察,医院评估修永友处于脑死亡状态。”乐清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陈朴说,患者这样的情况,继续救治已无意义,同时患者除了脑器官受损外,其他器官功能基本正常,他们建议家属考虑捐献人体器官,挽救他人生命。

    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流程,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人体器官,身故后器官捐献需要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全部同意,修永友的儿子年仅9岁,妻子在孩子1岁多时就离家出走。93岁的修永友父亲在老家听闻噩耗伤心欲绝,但还是强忍着悲痛同意捐献。

    “叔叔常年在温州打工,好好的就没了,我们真的很难过。”侄子修恩银说,老家的亲戚听说我们同意捐献器官,都打电话反对。但是,我们全家都认为,这是救人命的善事,应该捐。

    4月28日下午2时许,修永友被推进手术室。所摘取的器官由省人体捐献评估小组带回省里,并由省器官移植系统进行配对,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所需患者。随后,修永友的遗体被送往殡仪馆。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曹燕芳说,修永友捐献的器官,至少能帮助2名患者挽回生命。另外,红十字会将结合人体器官捐献救助机制及捐献者家庭的实际情况,给予捐献者家庭一定的救助。

    目前,肇事司机陈某已经被刑拘。修永友家人说,现在他们就希望事故鉴定能尽快出来,然后带着修永友的骨灰回老家,入土为安。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目前温州有170多人签订了《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全省则有850多人签订,修永友成为省内第24例成功捐献人体器官者。市红十字会相关人士介绍,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1万人有条件接受移植手术,器官缺乏是主要原因。而传统观念则是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最大阻碍。

    见习记者 宋赛骞 王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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