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13〕12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为杭州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提供了保障。
10月21日,杭州市红十字会在收到《意见》后,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意见》全文内容。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唐奕结合杭州市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对《意见》精神进行了解读。一是文件规格高,内容全面。它是杭州历史上首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进行发文,对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必将对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二是具有操作性,贴近实际。《意见》在省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核心业务工作,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工作领导、事业发展环境、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该市红十字会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学习传达。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会、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传达和解读;二是积极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委办公厅发布《意见》摘要内容;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刊登文件摘要;在《杭州红十字报》开辟学习贯彻专栏,发布动态信息;三是贯彻落实。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对《意见》各项条款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单位,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确保《意见》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不断推动杭州红十字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