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再次在侨乡延续 青田成功实现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3-08-12发布者: 浏览量:

    这几天,侨乡青田的气温高达40度,但在侨乡青田还有一种热度远远超过了40度。人道力量,大爱无疆的感动在侨乡青田延续......。继7月27日青田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后,8月10日下午,青田本地籍39岁廖常进成功实现了器官捐献,成为青田县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廖常进是青田县阜山乡周村村人,农民。8月3日上午,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相碰,因车祸造成严重受伤,导致重型颅脑外伤脑疝,虽经全力抢救,但病情无法逆转,短时间内死亡无法避免。

    在悲痛中,面对现实中的廖常进无生还的迹象,家属了解情况后,做出了一个大爱的举动:帮其捐出器官救人,以另一种方式让其生命得到延续。其父亲廖伯满与家人共同商量器官捐献之事,得到妻子和子女们的理解和支持,并说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贡献他们的一份爱心和力量,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于是,廖伯满主动向青田县人民医院医生提出,并一同与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及红十字会取得联系,希望能在儿子去世后捐献出他身上肝脏、肾脏等有用的器官。

    得知廖常进家属的捐献意愿后,省、县红十字会协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与廖常进的家属经过多方位的沟通和捐献意愿进行了确认,让他们详细了解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政策、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经过省人体器官捐献评估组专家的评估、鉴定,廖常进生命不可逆转,器官功能符合捐献标准。廖常进家人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忍着悲痛替廖常进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签字。8月10日下午,当医生宣布廖常进死亡后,在浙江省和青田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下,廖常进的肝脏、肾脏被顺利取出。廖常进捐献的肝脏和1对肾脏将使3名患者获得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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