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连续成功实施两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3-07-25发布者: 浏览量:

    7月21日晚,在省红十字会和湖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安徽籍来湖务工人员47岁的胡孔明在市中心医院成功实现了肝脏、双肾、两眼角膜的捐献,成为该市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也是浙江省第101例人体器官捐献者。7月23日下午,湖南籍的简女士也成功捐献了自己的肝脏和肾脏。三天内,湖州市成功实施2例人体器官捐献,标志着该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近年来,湖州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去年,经市政府同意,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成立了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立在市红十字会,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在各县区红十字会、卫生局及全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配备2名以上协调员,全市共聘请了22名人体器官捐献兼职协调员;并落实专人作为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共同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去年9月份,专题召开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及志愿者骨干讲授相应的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医学伦理、器官捐献供体要求,交流志愿工作经验。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的专题宣传,湖州日报、湖州晚报共5次整版或半版专题宣传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本地媒体还对今年该市第一例角膜捐献者进行了追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三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市红十字会根据相关要求,开通了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接待答疑;明确各县区县红十字会为志愿捐献者登记的主体机构。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按照捐献者捐献意愿,指导捐献者填写相关器官(组织)、遗体志愿书和登记表,并及时将志愿书按要求寄送相关单位。目前,全市各级红十字会都公开了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电话、公布捐献流程和注意事项,方便爱心人士进行捐献登记。去年,该市先后出现3人因突发事件生命垂危,存在捐献潜质。市红十字会派专人联合省红十字会专家对死者家属做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虽然最后未能成功实施捐献,但也提供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湖州市红十字会将认真总结,进一步加大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捐献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对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捐献者缅怀纪念等社会褒奖激励制度,大力推进关爱生命行动,加快构建规范有序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体系。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