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实现第14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3-04-17发布者: 浏览量:

    4月16日,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村民傅园花在东阳市人民医院成功捐献双肾,双肾连夜送往杭州,将器官移植给等待手术的2个病人。
 

    这是金华市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第14例、全省第84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傅园花,女,63岁。3月21日,因遭遇车祸,导致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及并发症,脑功能已确定无法逆转,其家属同意进行器官捐献。在省人体器官捐献办、评估专家、东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于16日晚22时完成捐献手术。为尊重家属意愿,各级新闻媒体均未进行报道。(张文沁)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