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经过一个多月的公开招募、社会协商、单位推荐、网站公示等环节后,普陀区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委会于近日在东港商务中心召开,标志着普陀区红十字会首届社会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
普陀区红十字会首届社会监督委员会由来自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爱心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9名代表人士组成,其中区纪委(监察局)的俞红任主任委员,区审计局的李奇猛和区广播电视台的邱勇任副主任委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舟山市普陀区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对社会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今后,社会监督委员会将频度较高地参与区红十字会的活动,对区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实施监督,包括对实施的公益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延伸监督;如实向区红十字会反映监督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纠正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通过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途径向社会报告监督情况;发现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有违规违纪问题时,协助区红十字会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协助宣传红十字会工作法律、法规和公益服务内容及工作成绩,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