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舟山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宣告成立。市红十字会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和固定捐赠方、第三方审计方、媒体、志愿者中聘请了16人出任监督委员会委员。这标志着舟山市红十字会在加强公信力建设方面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得到全世界认可、有着巨大公共资源的人道救助团体,公信力是立身之本。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的迫切要求。近年来,舟山市红十字会围绕加强公信力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在以门户网站为主体的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准确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等信息,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制订并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救灾救助经费物资管理等制度及各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经常性地自查自纠,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把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作为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措施,列入了2012年的工作计划。
成立会上,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陆意向委员详细介绍了红十字会近几年的工作情况,尤其是人道救助款物募集使用方面的情况,并表态将全力保障社会监督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查询权、质询权,为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根据市红十字会提议,舟山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推举市政协经科委主任庄智君为主任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周汉、市监察局副局长张佩飞、市审计局副局长严雅萍为副主任委员,并审议通过了《舟山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