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红十字会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网络

发布时间:2012-09-21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宁波市江北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辖区交通警察大队,聘请事故处理中队的庄警官为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联络员,并为其颁发联络员聘书,至此,江北区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网络全部建成。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完善捐献工作网络。 根据浙江省红十字会与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捐献人体器官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今年4月份以来,江北区红十字会便积极开展建立人体器官登记站,并配备了器官捐献协调员,组建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在辖区重要公共场所设置器官捐献知识宣传点等工作,人体器官捐献联络员的设立,为江北区加快建设器官捐献这一人道平台,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悉,江北区人体器官捐献联络员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在处置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时,一旦发现潜在捐献者,及时向区红十字会通报信息,并配合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器官捐献协调员向受害人亲属宣传捐献知识;对做出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的交通事故案件,从有利于人体器官安全、健康移植的时间要求考虑,尽量缩短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等。(郑代丰)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