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就充分认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等六个方面提出21条建议。《意见》要求,为促进我国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积极推进红十字会体制机制创新,要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建立并完善政府向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推动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2012年8月14日下午,温州市委副书记王昌荣在温州市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作了重要讲话。王昌荣书记要求各理事成员及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上新台阶。同时,要求各理事成员及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推动捐赠等信息公开,着力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二要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三要拓展救助领域,积极探索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新途径,充分履行人道救助公益组织的职责;四要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理事单位职能,不断加大新闻宣传,全力推动温州红十字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全市红十字会系统专题组织学习
8月22日,温州市红十字会召开全市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温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高玉凤,党组成员、副会长姚庆国、市红十字会机关处室负责人、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常务(专职)副会长参加,会议由姚庆国副会长主持。
读书会上,专题组织全市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学习《意见》精神, 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红十字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进一步研究推动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举措;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进行了讨论。各县(市、区)红十字会都已组织了本级会机关干部学习了《意见》精神,认为《意见》的出台,是对红十字事业的建设是一个很好的、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性意见,犹如组织上的一盏明灯,工作中的一剂强心剂;说明党中央、总会对红十字会工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今后工作的开展有了更好的依据;也说明了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