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泰顺县红十字会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红【2012】12号)精神之际,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和争取。
近日,县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红十字会等单位党组、纪检组和撤销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党组、纪检组的通知》(泰委发【2012】41号)文件,组建了中共泰顺县红十字会党组,并相应配备党组书记和成员,为红十字会党的建设提供了强大保障。
目前,为进一步加强红十会建设,机构“三定”工作也同时在积极上报沟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