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红十字会连续下发文件,推动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蔚荣,市委副书记肖培生,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高敏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肖培生副书记批示:理顺县(市、区)红十字会体制工作年底前完成,这是上级要求,也是陈铁雄书记承诺和要求的,请各县(市、区)委主要领导关心此事,建议市编办督查一下。高敏会长及时召集市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领导,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发文进行书面督查,要求市红十字会抓紧时间到有关县(市、区)开展调研,督查落实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12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各地贯彻落实浙委办〔2006〕8号和市委办〔2010〕60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市红十字会也到部分县(市、区)开展了重点调研。
继椒江区编委发文基本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后,近期临海市、黄岩区 、天台县、三门县编委分别就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发文,均同意将当地红十字会独立设置,列入群团管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核定了编制数。其中临海市、天台县和三门县红十字会机构规格为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