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宁波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在联谊宾馆联合举行“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标志着宁波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航。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成岳冲,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陆勇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今年8月以来,市红十字会与市卫生局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和研究部署,做了大量前期基础性工作。12月6日,组建了宁波市红十字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服务队;12月9日,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通知》。同时还重点落实了在市红十字会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并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建立登记点;落实了在全市7家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由重症监护病房(ICU)科主任担任协调员的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
在启动仪式上,成岳冲副市长为宁波市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服务队授旗,并向7位协调员和首批报名捐献人体器官的4名志愿者颁发了证书与荣誉证书。
市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在仪式上向广大志愿者和爱心市民发出了倡议。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相关处室,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医政科长,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全市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分管院长、重症监护病房科主任,志愿者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近百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还举办了人体器官捐献业务知识培训。(张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