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实施首例遗体捐献

发布时间:2011-01-18发布者: 浏览量:

“人死了,为何不做最后一件好事。将遗体捐献出来,可以救治其他人,这样的好事应该多做!”这是金华市普通退休老人梁宗茂生前说的一段话。就在新年的1月7日,老人永远离开了人世,其家属尊重老人遗愿,在第一时间联系金华市婺城区红十字会,要求捐献遗体。婺城区红十字会立即与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取得联系,并于当天把老人的遗体转移到浙江大学医学院。

梁宗茂老人生前生性乐观,一次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捐献人体器官的报道,遂产生了死后捐献遗体的想法。通过一番说服开导,他的想法得到了儿女的赞成。早在1999年,74岁的梁宗茂就立下遗嘱:身故之后把遗体捐献出来,如果遗体不要,就把眼球、眼角膜、心脏、肾等捐献给需要的病人。老人还对儿女们说,死后不要发讣告、不要送花圈、不要放鞭炮。只要把遗体抬进医院,把有用的器官捐献出去,余下的部分火化,节资又节时。2007年,老人通过婺城区红十字会正式与浙江大学医学院签订自愿捐献遗体协议。

梁宗茂老人全家不但支持老人的壮举,而且一家人都热心参与红十字事业。其儿子表示也要加入到自愿捐献器官遗体的队伍中来,其孙子已自愿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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