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生命·曙光——2026宁波市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在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举行。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丁导民,副会长周学群,镇海区副区长胡碧华,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红十字工作者、捐献者家属代表、器官移植受者代表、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及登记者代表、医学院校师生代表、 医务人员代表、红十字志愿者代表等集聚,共同仰望那道最动人的“生命曙光”。

活动中,大家敬献花篮、静默、鞠躬,致敬每一位以大爱照亮人间的捐献者。他们把最后的温度,留给了素不相识的人;把最深的眷恋,化作了照进人间的曙光。

宁波大学医学生部学生深情演唱《人间共鸣》,每个字每一句,似乎都唱出了捐献者与受者的心声。

活动现场,礼赞碑揭幕,两侧大屏同步“点亮”“曙光”。这道光照亮礼赞碑,也照亮了每一份被爱托举的希望。
移植受者、医学生、志愿者、协调员、医务人员、普通市民代表手持莲花灯,走到纪念碑前,宣读温暖誓词。
移植受者代表说:“您给予我的,不止是心跳和呼吸,更是感受这温暖的权利。从今往后,我每多看的山河,都带着您的目光。我替您好好活着,替您看遍这人间。”
医学生代表说:“当未来有生命因我而重获光明时,那光里,一定有您的温度。”
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捐献者抉择的回应,让家属看到亲人的付出正被不同群体“看见、铭记、传颂”。

正如捐献者家属代表所说:“你不是离开了。你是用另一种方式,继续活着,活在那些重获新生的笑容里,活在每一段被延续的时光里,活在这座城市永远温暖的记忆里。”
“你看,你发出的光,正在照亮别人的路。你给予的生机,正在别人的胸膛里有力地跳动。”
“所以,我知道您不会离开。因为我们会永远记得您,这些被您照亮的人会记得您。你活在所有记得你的人的心里,活在这生生不息的光和爱里。”

在纪念碑前,公益达人朱志宁默默地凝视着老同事张秉雄的名字。“他走后,我每年都来这里看他。我也登记了器官、遗体(角膜)捐献。”朱志宁说,我也要像他一样,成为一束光,点亮他人的生命。
2003年,宁波市市颁布实施了《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正式启动遗体捐献。2010年,又启动了器官捐献工作。
2008年3月,为缅怀纪念捐献者,市政府在镇海区大同公墓建立了浙江省首个遗体捐献纪念陵园。今年,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市红十字会对陵园进行升级改造,新建1座集体碑,修缮两座纪念墙,新增1000余个铭刻位,同时对陵园硬件设施、布局调整,活动空间作了提升。至今已有840多名捐献者镌刻在园内。
截至目前,宁波市市已有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登记志愿者5.7万余人,实现器官捐献489例,遗体捐献364例,角膜捐献709例,1500多名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1400余人重见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