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十字志愿者现场为老人进行登记

红十字主题宣传走进大学城
“有了政策的支持,以后其他捐献者子女想在江干区入学,就会很方便了。”当11月21日下午,杭州市江干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董有保讲述刚刚实施的《江干区关于推进红十字关爱生命工作的实施意见》时,他欣慰地点了点头。
董有保是安徽人,在江干区开了个修理铺,去年7月,他和妻子刘苹签下了器官和遗体的自愿捐献登记表,今年5月,刘苹因病不幸离世,她的遗体和和角膜被成功捐献。老董夫妻的大爱义举感动了整个杭城,为了让他们的双胞胎子女顺利就近入学,爱心人士四处奔波,为他们联系教育部门、学校,给他们捐款,终于赶在开学前夕帮孩子解决就学问题。
不过,现在再有类似的孩子想要在江干区就近入学,就不需要花费那么多周折了。全国首个区级关爱红十字生命文件《江干区关于推进红十字关爱生命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11月19日起正式实施,对器官、遗体捐献家庭定期居家养老服务、捐献者子女就近入托入学等与捐献家庭及个人密切相关的问题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在全省率先真正实现对器官、遗体捐献者由点及面的全方位、全流程人道关爱,全面提升全区红十字关爱生命工作的水平和时效。
据了解,江干区器官、遗体捐献工作位于全省领先水平,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实现捐献遗体32例,捐献大器官11个、角膜12只,使11名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18人复明。2016年8月,江干区红十字会帮助不幸遭遇车祸王先生完成人体器官捐献,五个大器官(心脏、肺、肝脏、肾脏)在浙一医院成功移植给五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实现了大爱的传递和生命的延续,同时也创下了五台移植手术同时开始、同时成功的世界器官移植手术纪录。
江干区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关爱生命工作,对每一户捐献家庭设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捐献者配偶、子女的生活工作情况和实际困难,常态化关注、关心捐献家庭成员生活工作情况;每年会领导带队上门慰问人体器官捐献家庭、遗体(角膜)捐献家庭,帮助捐献家庭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居家养老、医药费补助等实际困难;连续五年邀请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器官捐献家庭成员参加“江干区新春音乐会”,并积极落实省、市相关褒奖政策,将党和政府的关爱送达捐献家庭手中。
虽然社会各界给予这些捐献者很高的评价,但是,江干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走访慰问捐献者家庭时发现,不少高龄捐献者配偶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明显下降,亟需政府和社会常态化、制度化、人性化的关爱和帮助;部分捐献家庭在子女入学、入托方面遇到困难:有些不符合杭州市外来务工子弟入学政策的家庭,不得不把子女送回原籍或者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政策可以入学、入托的孩子由于所在辖区教学资源紧缺而被调剂到离居住地较远的学校就读,上学接送成为单亲家庭遇到的最大、最紧迫的难题;对于生活困难的捐献者家庭来说,红十字人道救助金的支持保障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为营造“无偿捐献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对捐献家庭的综合保障水平,去年11月开始,江干区人民政府对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了慰问、调研,并联合宣传、教育、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如何做好进一步保障捐献者家庭相关权益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并于10月20日出台了全国首个区级支持红十字关爱生命工作的文件。
江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朱君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群团改革对做好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红十字关爱生命工程不仅是《红会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也是红十字事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和生动诠释,更是红十字会组织区别于其他公益组织的显著特征。近年来,江干区红十字会始终围绕群众需求开展工作,通过建机制、创载体、塑品牌、补短板,红十字会在关爱易损人群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得以凸显,工作水平稳步提高。目前江干区正积极打造‘世界名城首善之区’,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民生优先战略,主动聚焦最易受损害、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群体,系统提升红十字服务弱势群体的整体工作水平,共同推进红十字关爱生命工作健康发展。”
此外,该《意见》还对加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置、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鼓励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其他红十字关爱生命核心业务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王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