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平湖市第二位器官捐献者小丽(化名)捐献了1个肝脏和2个肾脏,这或许会使3名病患重获新生。
26岁的小丽是一位年轻妈妈,家中有2个孩子,由于家中条件艰苦,今年独自从贵州老家来平湖打工。然而,不幸却降临到了她身上。11月22日凌晨,在一起交通事故后,她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多个科室医生联合会诊抢救,但最终由于脑部伤势严重,始终处在深度昏迷中。接到消息后,小丽的丈夫和父母立刻赶到了平湖。11月30日得知小丽生还无望后,一家人悲痛欲绝。小丽的丈夫在悲痛之余作出了一个决定,他在咨询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后,拨通了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电话,并表达了希望捐献妻子功能完好的器官的想法。
“我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也想让2个孩子知道,其实他们的妈妈生前做过对他人有意义的事情。”小丽的丈夫用这样的理由说服了家中的几位长辈。随后在红十字会、医院、交警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11月30日小丽被转送至有器官移植资质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并在12月6日顺利完成了器官捐献。小丽的丈夫在签署捐献同意书后表示,希望移植了小丽的器官以后,其他的3个家庭能走出疾病的阴影,不用再像他一样承受失去家人的悲痛。
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周依群告诉记者,每一个愿意捐献身体器官(组织)的人和家属都应该被尊重,近一个月以来,平湖市共出现了3位特殊的捐献者。11月27日6时许,出生仅6天的小婴儿缘缘因病在市中医院离开了人世。忍着巨大的悲痛其父母向市红十字会提出愿意无偿捐献女儿眼角膜和遗体的意愿。缘缘也成为了我市年龄最小的一位捐献者。看到缘缘的父母艰难地在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上签下名字并按下手印,在场的人无一不流下了眼泪。“孩子的生命太短暂了。”缘缘的父亲说,无偿捐献孩子的遗体让医疗专家早日研究出女儿所患先天性畸形病症的医治、预防的办法是他最大的心愿。
早在2010年11月12日,市民陶女士来到市红十字会填写了一份《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表明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其儿子处理本人身故后捐献角膜的具体事宜。今年10月26日凌晨5时20分,陶女士不幸离世,她的儿子第一时间联系了市红十字会,帮助老人完成了角膜捐献的遗愿。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器官捐献2例、角膜捐献4例、遗体捐献10例,这些特殊的捐献不仅诠释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也向社会传递着一股强大的正能量。”周依群说,随着器官(组织)、遗体捐献方面的宣传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有这方面的意识,也有市民主动上门要求捐献器官(组织)和遗体的志愿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器官(组织)捐献志愿登记的有26例,完成遗体捐献志愿登记的有49例。(钱澄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