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5〕30号)。该《意见》的出台,既是市委、市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是该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该市“意见”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是首次提出生命关爱的人道慰问金。经市红十字会参与对接,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给予捐献者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各行业先进。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红十字会和卫生计生系统参与实现的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对其家庭进行人道慰问:人体器官(包括角膜、遗体)捐献者家庭,每户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00元;角膜或/和遗体捐献者家庭,每户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
二是将疾病应急救助金管理直接写入文件。红十字会作为经办机构,参与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管理工作,以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
三是基层红十字组织要求全覆盖。到2016年,实现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红十字组织全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红十字会。
四是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有经费保障。除明确目标任务外,还指出市财政要根据财力可能,加大应急救护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长期开展。
五是在新闻媒体上免费做广告。新闻媒体要安排一定的版面和时段,用于免费刊播红十字人道公益广告。 (陈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