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委有关文件要求,杭州市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各区、县(市)党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浙委发[2012]1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13]12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各区、县(市)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同时要求,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对照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本次督查重点内容要求,认真总结,查找差距,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