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 《意见》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有利于广泛传播人道公益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
《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要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应急救援水平;要构建红十字社会化救护培训体系,到2015年末,全县注册红十字救护员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1%以上,救护知识普及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4%以上;并明确县财政将按现有户籍人口人均1元为基数作为每年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经费,以此保证此项工作的长期开展。
《意见》还提出,要不断增强红十字长效筹资救助实力,深入开展博爱捐赠活动。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财力,结合红十字发展需要,建立“情满畲乡博爱救助”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安排。对红十字会募集和接受的捐赠款物,由红十字会依法独立管理和处置。要深入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推动中小学校100%建立红十字组织。
《意见》最后还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县委、县政府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形成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