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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实现第18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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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云南籍来宁波鄞州务工人员胡大海(化名)因颅内出血救治无效,在鄞州第二医院去世,当晚在其家属帮助下,实现自愿无偿捐献肝脏一个、肾脏两个和角膜一对。这是鄞州区第18例人体器官捐献,也是2015年第4例。27日下午,宁波市和鄞州区两级红十字会对胡大海家属进行了慰问,感谢他们家庭对他人付出的爱心和对社会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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