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实现器官、遗体、角膜人道捐献200例

发布时间:2015-04-01发布者: 浏览量:
    3月31日清明时节,宁波市红十字会、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浙江省殡葬协会等,在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镇海大同公墓)举行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缅怀祭奠活动,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者家属代表、宁波市移植医院代表、宁波市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接收站代表、宁波市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服务队、人体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镇海、海曙、鄞州区等红十字会,以及自发前往的市民100多人参加缅怀祭奠活动。

    2003年1月,《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正式实施。为了让捐献者的家人有一个寄托哀思的地方,让后人有一个纪念的场所,2008年宁波市政府拨款140万元,在风景优美的镇海九龙湖大同公墓内落成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并作为“宁波市红十字青少年教育基地” 。

    整个陵园占地1300多平米,园内中央是一座8米多高的纪念碑,纪念碑两翼各建有一块纪念墙,用于镌刻捐献者姓名、生平和遗像。这是浙江省第一个遗体捐赠纪念陵园,也是国内最大的遗体纪念陵园之一。这里安息着宁波市年龄最小的人体器官捐献者小金龙、“宁波好人”闻夫锡等大爱无声、无私奉献的普通人。目前,纪念陵园内安息着132位捐献者,其中器官、角膜捐献者84人,遗体捐献者48人。

    苍松翠柏之下的纪念陵园庄严肃穆,“人道、博爱、奉献”大型喷绘标语格外醒目,宣传展板讲述着一个个人道捐献者的故事及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相关知识。志愿者代表向捐献纪念碑敬献花篮,全体人员向人道捐献者行三鞠躬默哀,并瞻仰了纪念墙上捐献者的生平遗容,志愿者代表还宣读了《器官捐献倡议书》:“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吧!积极宣传器官捐献知识,进一步弘扬人道捐献拯救生命的大爱精神,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器官捐献这项伟大的公益事业中来,使那些期盼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重获新生,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

    红十字会扎实推进人道捐献工作

    随着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和人类器官、角膜移植技术的进步,使越来越多的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命得以重生,使角膜病致盲患者重现光明。而没有捐献便没有移植。

    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长期以来开展的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公益事业,是一项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有利于倡导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新风尚,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也有助于挽救更多的生命和推动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宁波市红十字会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工作。一是着力保障经费。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建立了关爱生命人道救助专项资金;二是做好宣传工作。以普及器官捐献知识和宣传典型人物为重点,每天在宁波电视台播放造血干细胞公益广告,在地铁1号线1000多个视频端口播放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广告,印制了上万份的器官捐献宣传册投放到医院、社区等重要场所,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度;三是开展慰问活动。春节前夕开展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全市共慰问了21户在甬过年的器官捐献者家属;四是简化登记手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遗体(角膜)捐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遗体(角膜)捐献工作流程,修订了遗体和角膜捐献登记表(卡),简化捐献登记手续;五是优化登记服务。如宁波市眼科医院角膜接受站向全市角膜捐献登记志愿者发出“博爱心意卡”,并提供“三优先”、“两减免”(优先预约专家、优先享受各项资助等快速通道、优先获得角膜捐助,免普通挂号费、免眼科常规检查费)服务等等;六是实施人道救助。设立“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贫困家庭失明患者救助项目”,救助接受角膜移植手术的宁波籍贫困患者。

    宁波市红十字会和市卫计委积极推动《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今年修法工作正式启动,《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列入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爱心和奉献使生命延续

    宁波素有爱心城市之称,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蔚然成风。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器官捐献登记650人,实现捐献63例;角膜捐献登记403人,实现捐献82例;遗体捐献登记461人,实现捐献56例,总数达到201例,均居全省第一,为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铭刻在纪念墙上的捐献者,他们是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他们生前来自各行各业,他们或许很普通,但就是这些普通人却选择了身后给他人留下一份生命的礼物,他们用点燃他人新的生命与光明的方式,展现了人性中最耀眼的光辉,同时也成就了他们不平凡的人生。

    宁波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小平说:“之所以每年在这个时节,都要缅怀他们,纪念他们,就是要进一步宣传他们的高尚行为,弘扬他们的大爱精神,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者行列中来,进一步延续他们的爱心。也希望这种爱心传递成为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使友爱和善良的种子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从而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爱心和奉献大爱精神在甬城延续。宁波市第一例遗体捐献者江敏的父母登记成为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角膜捐献者梁梅宁的丈夫林先生也登记成为角膜捐献志愿者,宁波市眼科医院有24位医务人员登记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宁波人体器官移植医院之一鄞州第二医院150位医生登记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角膜移植受益者朱志斌激动地说:“我能看清这个世界,多亏了角膜捐献者。”他妻子接着说:“婆婆说,爱心捐献的角膜使阿斌重获光明,她以后也要把角膜捐献出来,让爱心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张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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