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宁波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扩大)会议,会议总结了工作,表彰了先进,部署了任务。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金黎萍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张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黄志明主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工作,去年首次将“红十字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首次将“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圆满完成培训救护师资583人、培训救护员2.9万余人、市民普及培训17.9万余人次。
宁波市红十字会积极投入备灾救灾、人道救助、救护培训、生命关爱等人道主义工作,在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特别是在云南鲁甸地震应急救援中,市红十字会和象山县红十字会两支由搜救、通讯、医疗人员组成的红十字户外救援志愿服务队奔赴灾区参与了救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深入开展“情暖三江·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去年有2.8万多困难群众得到人道救助。造血干细胞及人体器官捐献等生命救援工作稳步推进。市红十字会成立了人体器官(角膜)捐献
志愿者服务队、红十字环保志愿服务队等11支志愿服务队,去年一年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416场次,参加人数达4586人次。
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落实了从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中统筹安排资金,按当地户籍人口数每年不少于0.5元/人的基数标准,建立应急救护培训保障资金,建立关爱生命人道救助专项资金,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免费用血及其直系亲属优先优惠用血激励制度。
去年,全市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2例、器官捐献22例、角膜捐献11例、遗体捐献8例,均居全省第一。全市累计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7234人,实现捐献38例;器官捐献登记650人,器官捐献63例;角膜捐献登记403人,实现捐献82例;遗体捐献登记461人,实现捐献56例。全省首批12个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全市奉化、镇海、鄞州位列其中。全市新增省红十字示范校5所,省红十字达标校26所。各项工作都上了新台阶,被省红十字会评为“综合先进单位”。
会议要求全市红十字会深入贯彻法治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组织建设,大力开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不断提升救援能力,进一步传播红十字文化和人道精神,动员更多的人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主动当好党和政府在
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努力实现红十字事业发展新跨越。
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张明华对全市红十字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宣传,弘扬人道精神,切实提高红十字会的影响力;二要围绕中心、服务社会民生,切实提升红十字会的服务力;三要强化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增强红十字工作合力。(张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