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率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工委、人大代表一行10人对江干区红十字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区政府办、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区民政局、九堡街道负责人陪同调研。
陈主任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九堡街道兴安社区红十字爱心义卖现场、社区红十字爱心中转站、红十字博爱书画苑、社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采荷一小钱江苑校区,实地观摩了小学生应急救护培训课程。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并听取了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汇报。人大代表们对红十字工作提出了建议。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练敏代表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红十字工作的关系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继续按照《红十字会法》和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江委〔2014〕32)相关要求,以成功创建“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区”为有力契机,做精做强应急救护培训、关爱生命、青少年工作等红十字核心业务,提升街道、社区红十字组织服务能力,培育好“社区红十字爱心中转站”、“守望候鸟”等特色品牌,在服务大局、当好助手中充分彰显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推动我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陈华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江干区在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基础扎实、重点工作推进有力、工作思路善于创新、工作举措求新求优,工作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对下一步工作,陈主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依法强会。要通过丰富宣传载体、举办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大《红十字会法》宣传力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红十字会法》的贯彻实施。二是要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社区、学校两个主阵地的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红会人的业务能力。三是要提升工作实效。要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为主抓手,广泛动员社会爱心力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服务。四是要加强人道宣传。进一步扩大红十字事业宣传覆盖面,选树优秀师资、捐赠者、志愿者典型,宣传红十字系统感人事迹,唱响红会好声音,营造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