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江干区红十字会召开学校红十字工作会议。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杭,区教育局纪检组长、区红十字会副会长黄旭霞,区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委员,各学校红十字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
胡杭副会长详细解读了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共青团省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浙红〔2015〕7号)文件的背景及新形势下做好青少年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重视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既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重视和做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不但是学校德育教育、素质教育、健康教育推进的有益补充,同时也能有效促进青少年知识、能力、素养的全面提高。
黄旭霞副会长也就下一阶段学校红十字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各学校要立足校情实际、培育特色项目,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为抓手,在青少年中积极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的红十字特色活动,以“积极、进取、创新、求实”的精神,扎实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各项工作。
会议还下发了《2015年江干区学校红十字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从红十字主题活动、普及急救知识技能、爱心互助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宣传通讯报道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各学校红十字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
江干区通过连续4年开展“区级红十字模范学校”评比,全区学校红十字工作基础实、特色优、参与广、活力强。截止2015年3月,江干区34所中小学红十字组织建会率为100%,景华中学等4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红十字示范(达标)学校”,省教科附校等17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红十字示范学校”。各级学校红十字会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红十字人道理念、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开展主题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师生及家长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