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成功捐献人体器官第5例

发布时间:2014-12-22发布者: 浏览量:
    12月19日,一位来自重庆的张春因交通事故导致脑死亡,在近亲属一致同意下,其妻子黄女士咆受着强烈的悲痛签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摁下了手印。在青田县人民医院成功捐献肝脏、双肾、角膜,这是青田县成功捐献人体器官第5例。

    今年39岁的张春,是重庆市酋阳县人。15年前,怀着对新生活的向往,他携妻来到了市场经济大势发展下的南方—温州,长期在温州、青田两地打工维持生计。育有一个15岁的儿子和年仅7岁的女儿。12月15日早上,他从温州骑摩托车回船寮一家木材加工厂上班,5点40分左右,在途经温溪镇高岗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受伤,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入院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能自主呼吸。12月19日,经过医生4天全力治疗下,病情依然无法逆转,短时间内死亡无法避免。家属在听取医生的告知后,妻子黄女士作出了一个大爱的善举,捐献去世丈夫的器官,让他的生命用另一种方式延续。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回报社会,帮助那些需要器官的人。于是,黄女士主动与县红十字会取得联系,表达了她想捐献其丈夫器官的意愿。尔后,经省人体器官捐献评估组专家进行评估,评估出其肝脏、肾脏、角膜符合捐献标准。在省、市、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于当晚10时进行了捐献手术。由相关专家经过三个小时左右的手术,顺利取出肝脏、肾脏、角膜,并送往杭州、温州等地受捐者所在医院,将分别给等待移植的病人,挽救他人生命。

    一个美满的家庭因一次交通事故变得支离破碎,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意味着一个沉重的担子压在了弱小的女人身上,除了给家人带来精神上的悲痛,还有经济上的负担。黄女士说:丈夫去世后,最担心的就是两个幼小的孩子,还要撑起这个家,如此大的生活压力让她难以承担。面对困难和压力,黄女士为挽救他人的生命,也能让丈夫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以延续,毅然决然地做出了大爱无疆的义举,捐献出丈夫的人体器官。她的行为是伟大的、令人敬佩的。这不止是救人于水火,而是把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让身处绝望的人迎来生命的曙光。
(李培)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