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苏宾赴市红十字会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25发布者: 浏览量:
    12月18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苏宾,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陈红英一行赴市红十字会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实施情况。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周志明作工作汇报,秘书长郦汀参加会议。

    今年,市红十字会围绕市人大科教文卫委提出的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全面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积极推进《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省、市《意见》的贯彻实施。协调多个部门,形成了《关于深入开展“救在身边”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已报市政府办公厅。争取财政100万元的人道救助资金,专门用于红十字会承担的相关公共服务项目。萧山区、下城区、富阳市和江干区以市委、市政府《意见》出台为契机先后出台了《意见》;二是凝聚人道力量,增强救助实力,加大应急救护培训的工作力度,提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拓展品牌项目“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1—11月,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募集款物1531.26万元,发放款物1632.32万元,救助困难人群32557人次,还联合原市人口计生委启动“特殊家庭关爱项目”,对淳安县和建德市207户60岁以上失独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20.7万元。组织红十字心理救援队骨干队员对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件”伤者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送上爱心捐款7.6万元,还联系接受社会捐赠药品63.11万元。云南鲁甸6.5级地震期间,全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募捐,各级红十字会共接受捐赠款物378.51万元,居全省第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要求,与该州红会签署帮扶协议,捐赠30万元现金和价值150万元物资支持援建基层饮用水工程改造和改善困难家庭生活。联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在三区五县(市)开展学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4〕2号)在去年主城区将初中学生纳入应急救护培训范畴的基础上,今年将应急救护培训进初中项目扩展到所有区、县(市)。继续大力推进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1—11月,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培训红十字救护员64016名,普及培训143832人次,分别占户籍人口比例0.9%和2.03%;三是人道传播工作影响逐步扩大。市红十字会联合市文明办开展了“最美杭州人—红十字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红十字博爱周期间,联合城区红十字会开展了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下半年,又投入20余万元,在全市主要交通干道的100辆公交车和100块公交站牌上投放了“捐献造血干细胞 挽救生命”和“捐献器官 接力生命”为主题的红十字公益广告。四是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信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市红十字会内部办公OA系统,完成改版杭州市红十字会网站。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捐赠款物接受使用情况。邀请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视察富阳市东洲街道红十字博爱职工子弟学校和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

    徐苏宾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市红十字会贯彻履行《红十字会法》工作,她表示,今年,市红十字会认真地落实了人大科教文卫委提出的四项意见和建议,在实施过程中,抓住锲机、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奋发有为,在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部门配合、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对外宣传、加强探索创新5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她指出,市红十字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抓住重点、突出亮点的工作思路,依据法律职责,围绕“三救”、“三献”等重点工作,继续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继续在省、市《意见》的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要借政策的东风,加强机构职能改革,增强救助实力;二是继续在打造红十字的特色工作品牌上下功夫,对应急救护培训等特色品牌工作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基层红十字组织也要积极谋划发展之路,在工作中不断寻求突破;三是继续在整合资源、加强合作上下功夫,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凝聚更广泛的人道力量,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影响力;四是继续在探索创新上下功夫,建立不断探索创新的体制机制,在探索中求规范,在 创新中求发展,发挥好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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