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督查组一行在市委副秘书长朱达、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金黎萍带领下对江东区贯彻落实甬党发[2013]31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项督查,江东区副区长翁雪莲、区委办副主任姚平达、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涛、区红十字会副会长郑智玉等参加了督查会议。
副区长翁雪莲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区贯彻落实甬党发[2013]31号文件精神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制度保障;二是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履责;三是夯实基础,健全组织网络。同时,从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积极履职尽责和优化社会舆论环境三方面汇报了下步工作安排。她表示,江东区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大力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
金黎萍副会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江东区红十字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表示,江东区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红十字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三救三献成效进一步显现;着眼长远,夯实基础,红十字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她希望,江东区能进一步理顺体制,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投入。
朱达副秘书长对江东区红十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江东区红十字工作做得很出色,在主动作为、履职履责方面很有亮点,特别是社区红十字救护工作值得推广,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也做得出色。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他也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红十字工作,按照上级意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二是大力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职;三是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组织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同时,他希望加强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和形象。
随后,督查组一行在东柳街道主任沈家瑜、副主任李一峰等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安居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益寿养生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志愿者工作室和博爱超市、备灾救灾物资库和红十字文化长廊等地。
市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唐军华、市委督查室副主任潘宇、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徐广义、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周昀参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