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5-20发布者: 浏览量:
    5月15日,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4〕55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衢江区首次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符合衢江区实际,政策力度大,可操作性强,对促进衢江区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

    《意见》主要分四个部分:一是充分认识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切实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加强推进红十字会组织队伍建设,四是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宗旨,并结合衢江区实际,在以下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1.对应急救护培训制定了具体目标。《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到2015年,救护知识普及人数占全区户籍人口比例达到4%以上,注册红十字救护员比例达1%,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红十字救护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15%以上。

    2.对人道救助工作予以经费保障。《意见》指出:支持区红十字会向困难群众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2015年,人道救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安排。

    3.对深入推进红十字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明确:积极支持区红十字会依法召开代表大会和理事会。2014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以分管领导为会长,相关干部为秘书长的红十字基层组织,区级各部门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开展红十字会工作,具体名单6月6日前报备区红十字会,这为下一步全面铺开红十字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两手抓,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确保《意见》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争取10月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推动衢江区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黄慧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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