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嵊泗县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新的《嵊泗县文明单位测评体系》。7项红十字工作指标作为新增内容纳入其中,数据采集时间延长到2014年11月。
为引起各单位的重视,《测评体系》将7项红十字工作指标分为两个方面来考核:一是作为必备条件,“职工初级救护员获证人数达到本单位人数的15%,并逐年递增”;“职工造血干细胞捐献率达到本单位可捐献人数的15%,并逐年递增”。两项必备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取消申报资格。二是作为基本条件,“干部职工应主动加入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伍,为红十字会志愿者的人数达到本单位人数的75%。积极参加应急救护技能培训,救护知识普及率达80%,干部职工对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的认同率为100%,对捐献遗体和器官行为的认同率大于等于60%,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率达到本单位总人数的5%”。基本条件未达标的,每项扣2分。
纳入《测评体系》的7项指标是红十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红十字精神的核心体现,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它的纳入,进一步丰富了文明单位的创建内涵,增强了社会核心价值的导向力度,对弘扬社会新风尚,促进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单位品质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