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5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中共嘉兴市 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4〕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嘉兴市发展红十字事业的一份重要政策性文件。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促进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分五个部分:一是强调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性;二是要求从政府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三是要求从组织、干部、人才等方面不断加强红十字会组织队伍建设;四是要求从应急救援体系、人道救助、生命关爱行动等方面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五是要求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见》结合嘉兴实际,经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达成一致,在以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或突破:

    1、关于事业发展政策。本意见明确:各级财政、民政、体育部门每年要从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和生命健康公益活动。已经取得财政部门同意。

    2、关于新居民的奖励政策。本意见明确:积极探索新居民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器官(遗体)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激励政策。我市作为新居民管理工作的创新之地,有必要将新居民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作为积分制管理的内容之一。已经与新居民事务局进行沟通,得到认可。

    3、关于应急救护培训。本意见要求:要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落实经费保障。

    4、关于人道救助资金。本意见要求: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财力及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人道救助经费。

    5、关于对红十字会的组织领导。本意见要求:要将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目录。要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体系。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列入当地群众团体机关管理,参照同级群团机关规格,配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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