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下城区委、下城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区委〔2014〕3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下城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具体内容,更是下城区首次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出台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对促进下城区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
《意见》分四个部分:一是充分认识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从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构建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增强人道救助实力、推进关爱生命行动、深化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民间交往活动六方面大力支持红十字依法履行职责,三是从组织、干部队伍、志愿者队伍等方面重视加强红十字组织队伍建设,四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
《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为宗旨,结合下城区实际,在以下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1.对应急救护培训“质”与“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质”上,《意见》要求: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区红十字会用勇于探索实践,形成一套更便于普及、更易于掌握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在“量”上,《意见》要求:到2015年,救护知识普及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14%以上,其中中小学生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2.指出了人道救助工作的任务。《意见》明确: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制定与民政等救助差异互补的红十字救助制度。从2014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人道救助经费。
下一步下城区红十字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两手抓,将文字上的政策保障转化为全面推动下城区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