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闻网:不同的意外事故 相同的可敬决定

发布时间:2014-04-16发布者: 浏览量:
    亲人意外身亡,家属遭遇巨大悲痛的同时,不约而同作出决定:捐献器官。15日凌晨,在柯城区人民医院,两名捐献者完成器官捐献。目前,他们捐献的肝脏、肾脏已被移植,加上角膜,两人的器官及组织能够帮助8个需要的病人。

    57岁的捐献者阮松仁是柯城区七里乡毛坞村梅湾自然村人。13日,阮松仁在家附近的工地捡废品时,不幸被重物压伤,全身多处骨折。被送到柯城区人民医院抢救时,阮松仁心跳、血压持续下降,病情十分危重。抢救至当晚7点左右,阮松仁仍然没能恢复自主意识,只能靠仪器、药物维持生命。

    阮松仁多年来孑然一身,父母双亡后,与叔叔阮绍金生活在一起。“我们就像亲兄弟一样。我堂哥是个很热心的人,虽然他的条件不好,但乐于助人。”阮绍金的儿子阮琳告诉记者,看到哥哥伤重,父亲心里特别难过,“我们其实有预感,哥哥可能救不回来了。”

    医生告诉阮绍金父子,阮松仁的身体器官完好,年龄也刚好符合器官捐献条件。阮绍金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就同意器官捐献。“既然松仁救不回来了,还不如救更多的人。”这位朴实的农民,与儿子一起签字同意器官捐献。医院立刻向市、区红十字会报告,启动器官捐献流程。

    14日晚12点左右,经过专家评估,阮松仁符合捐献条件。15日凌晨2点左右,阮松仁完成了器官捐献。

    “我们真的非常感动,家属一点没犹豫就同意捐献。”柯城区人民医院ICU主任陈玮告诉记者,阮松仁成从入院到完成器官捐献,只有14个小时左右。

    几乎是同一时间,另外一位意外身亡者,也在柯城区人民医院完成了器官捐献。

    据了解,这两位器官捐献者分别是浙江省第183、184例,衢州市第17、18例,柯城区第4、5例器官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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