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红十字会召开三届四次理事会

发布时间:2014-03-31发布者: 浏览量:
                         

                         

    3月26日下午,宁波市北仑区红十字会在区行政中心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会议由北仑区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陆亚芬主持。区委副书记邬志刚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区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拟调整理事候选人、各街道(乡镇)红十字会会长、秘书长等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宁波市北仑区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工作报告》与《宁波市北仑区红十字会2013年度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调整。

    会上,邬志刚副书记代表区委对全区红十字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我区红十字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明确社会责任,在服务社会民生中彰显本色。作为一个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的人道组织,各级红十字会要坚持以亲情服务群众,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二是要做强核心业务,在参与社会管理上有所作为。要进一步提高募捐筹资能力,拓展人道救助领域,推进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加强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生命关爱工作,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扩大红十字影响等。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倡导社会公益中扩大影响。要建立和完善宣传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动员和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一批优秀而感人的人和事,努力传播红十字正能量,唱响红十字好声音,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在打造公信力上塑造形象。要不断完善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强化社会公信力建设,依法建立健全以信息公开、捐赠反馈等为内容的制度,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他强调,红十字事业造福社会,惠泽百姓,红十字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为开创我区红十字事业新局面,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幸福美好新家园做出更多的贡献。

    三届四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召开前,区红十字会还召开了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杨丽倩)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