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温籍少年小龙被宣布脑死亡。随后,在他父母、姐姐签字同意下,捐献了小龙的左眼角膜、肝脏、肾脏等器官,救助了4人。小龙是温州第12例,全省第177例器官捐献者。
3月23日下午放学,小龙到同学家做客。因贪玩,见这几道矮墙很像跑道上的跨栏,于是用手撑在水泥墙上,身体跳到了另一边。就这样,当他跨上了第4道墙,墙那边,不是平台,而是悬空的。小龙的手在最边上的矮墙上抓了一下,很快就掉下了楼。
连日来,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救治的小龙几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家人一直盼望奇迹出现。但根据医生判断,小飞的脑损伤严重,已无救治可能。小龙的姐姐是医疗系统的工作人员,她告诉妈妈,既然医生判断弟弟没有救治的可能,就要面对现实。“捐献了器官,意味着他身体的一部分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3月29日下午,小龙的姐姐跟市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朱茜联系,朱茜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为其解释器官捐献的具体流程,并邀请有关专家为小龙做器官捐献评估,发现小龙虽然大脑受损,但眼角膜、肝脏、肾脏等都符合器官捐献条件。
3月31日晚,小龙的器官获取手术很顺利。当生命无法挽回之时,将有用的器官捐给需要移植器官的患者,既挽救了他人生命,也使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了下去。(高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