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清明祭奠人道捐献先驱者

发布时间:2014-04-03发布者: 浏览量:

                         

    3月28日清明前夕,宁波市红十字会、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组织海曙、江北、鄞州、镇海、慈溪、余姚红十字会,以及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家属和移植医院、宁波市遗体(角膜)接收站、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人体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80余人,来到位于镇海区九龙湖畔的大同公墓“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祭祀为红十字事业、为人类生命和健康奉献躯体和器官(角膜)的人道捐献先驱者。

    苍松翠柏簇拥的纪念碑高耸在雨后晴朗的蓝天下,显得格外庄重,两旁灰色花岗岩砌成的纪念墙像展翅的蝶翼,墙上镌刻的捐献者遗容和那定格的永恒的笑容如画似景,汇聚成一股超越时空的力量,倾叙着他们的人道的情怀……“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是宁波市人民政府2008年建立落成的,纪念陵园总投资140万元,占地面积1300多平方米,园内中央是一座8米多高的纪念碑,纪念碑的两侧各建有一堵纪念墙,镌刻捐献者姓名、生卒时间、遗照和捐献简况。

    纪念碑墙前,专程前往追思的和自发到陵园祭拜的人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向人道捐献先驱者敬献花圈、鞠躬致敬、悼念祭文,深切缅怀瞻仰宁波市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志愿者代表还向市民发出了器官角膜捐献倡议:“器官捐献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益事业。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延续生命、大爱永恒’,为使那些期盼得到器官移植的患者早日重获新生,为了挽救更多宝贵的生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

    近年来,在红十字会的大力倡导下,生命关爱行动在宁波逐步形成了社会风尚。目前,全市已登记遗体、角膜、器官捐献志愿者1159人,其中遗体捐献登记416人、器官捐献登记410人、角膜捐献登记333人,成功实施遗体捐献44例、器官捐献30例、角膜捐献66例,为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此,刘奇等省市领导多次为器官捐献者的大爱善举作出批示。

    宁波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金黎萍参加活动并致辞。她说,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和人类器官、角膜移植技术的进步,使越来越多的需要移植的患者生命得以重生。红十字会开展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事业是一项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它有利于倡导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新风尚,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也有助于挽救更多的生命和推动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她接着说,安息在这里的捐献者们,他们是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他们生前来自各行各业,或许很普通,但就是这些普通人却作出了生后给人留下一份生命礼物的选择,他们用点燃他人新的生命之光的方式,展现了人性最耀眼的光辉,同时也成就了他们不平凡的人生。她强调,我们每年在清明时节,举行纪念活动缅怀他们,就是要进一步宣传他们的高尚情怀,弘扬他们的人道精神,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人道捐献志愿者行列中来,延续他们的爱心。同时,也希望这种爱心传递成为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使友爱和善良的种子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从而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清明时节,祭奠故人,缅怀先人,遥寄思情,系传统约俗,也是生者对仙逝者的崇敬和感恩。这次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祭奠活动,即是对践行红十字精神先行者深深的追思,更是一次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传播和倡导。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