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召开扩大会议,市捐献办成员、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鄞州区第二医院及市眼科医院分管院长等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2013年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及人体器官捐献基金使用情况。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分析了目前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会、卫生局、医疗机构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强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管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加强监管,确保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开展工作。会议一致认为,在努力优化器官捐献工作的舆论环境、法律环境的同时,还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相应的激励措施,增强他们参于器官捐献事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他们挖掘和动员潜在捐献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畅通捐献渠道,进一步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全市有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400多人,实施捐献30例,捐献肝脏、肾脏大器官87个。2013年,市红十字会等11家单位被评为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柳迪等29人被评为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个人。人体器官捐献项目被市政府授予第三届“宁波慈善奖”,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鄞州区第二医院已取得了由国家卫生与计生委核定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移植资质。
会议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部署,着力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完善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扩大宣传,营造捐献氛围;四是推动条例修订,促进捐献工作深入开展。(张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