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嵊州市首例也是绍兴市首例器官捐献者李德学家庭荣获2012年度嵊州市长奖后,嵊州市第二例器官捐献者王秋林家庭也荣获了2013年度嵊州市长奖。3月7日上午,王秋林姐姐王利军代表其家庭在嵊州市政府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上领取了市长奖。
王秋林,一位新嵊州人,老家在四川南充市高坪区青松乡桐子坝村。2005年,王秋林带着妻子明秀英从老家来到嵊州打工。
2013年10月29日,王秋林突发脑桥出血。尽管医院全力抢救,但等到10月31日上午,脑电图显示,王秋林已进入脑死亡状态。王秋林进入脑死亡状态后,嵊州市人民医院劝捐员跟王秋林的妻子和姐姐王利军提起:病人已进入不可逆的脑死亡状态,但他的肝和肾能救别人的生命,能否捐献出来,给别人带去生的希望。医生的话,让明秀英想起丈夫生前的一件事情。前些日子,他们一家人在看电视剧《守望的天空》时,有一个场景讲到有关器官捐献的事,看电视时,王秋林很感动,他当时对明秀英说,如果自己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也愿意捐献出自己的器官,以挽救别人的生命。经过思考,明秀英作出一个惊人的决定,捐献丈夫的器官,去挽救别人的生命。“如果不捐献器官,生命也没了,现在将他好的器官捐献给了别人,至少他的一部分还活着,就像他活在这世界上一样。”明秀英说。明秀英的决定得到了同在嵊州打工的王秋林姐姐王利军的支持,她们打电话回老家,征得了王秋林父母的同意。11月1日下午2点多,明秀英、王利军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表示同意。另外,明秀英代表王秋林的两个儿子,王利军代表王秋林的父母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表示同意捐献器官。下午3点,王秋林被推进手术室进行手术。下午4点左右,王秋林的肝和肾被紧急送往杭州,他的一肝两肾,挽救了三个人的生命。
王秋林是浙江省捐献器官第142例,绍兴市第4例,嵊州市第二例。
王秋林,一名普通的四川汉子,一位新嵊州人,他生前默默无闻为嵊州的发展作贡献,去世后又将其器官无偿捐献给他人,延续他人生命。这一种质朴向善的人间大爱,值得我们所有人敬仰。(杜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