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将角膜、遗体捐献者纳入殡葬服务优抚对象

发布时间:2014-01-20发布者: 浏览量:

    为弘扬角膜和器官捐献者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改进捐献者丧葬服务,减轻捐献者家庭的丧葬负担,体现政府的人道关爱,推动角膜和器官捐献工作的深入健康开展。日前,经金华市红十字会和市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金华市民政局下发《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角膜和遗体捐献者丧葬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金市民〔2013〕87号)文件,明确对角膜和器官捐献者的遗体处理,落实专人负责,开通绿色通道,对丧葬费用实行优惠。

    《通知》中规定,捐献者丧葬经办人凭当地县以上红十字会出具的角膜和器官捐献证明,免除角膜和器官捐献者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并对使用告别厅、化妆、骨灰盒购置、公墓墓地购置和安葬等费用减免1000-3000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金华市红十字会累计完成累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7例,列全省第二位,2013年当年完成人体器官捐献17例,居全省首位。此次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金华市角膜和器官捐献工作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张文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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