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衢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3〕22号)。《实施意见》分4个部分15个章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两个《意见》精神,立足衢州实际,强调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对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推进核心业务发展和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公信力、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举措,对加强工作领导、营造事业发展环境明确了保障措施。《意见》是衢州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发文的形式,对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的全面部署,符合衢州实际,政策力度大,可操作性强,为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前的11月8日上午,中共衢州市委书记陈新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市红十字会工作汇报,研究《关于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自理顺管理体制以来,市红十字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在人道工作领域做出了成绩、发挥了作用。特别是器官捐献工作,借助第一例捐献者事迹的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成效显著。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保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红十字会要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做出成绩;红十字工作者要珍惜岗位、敢于担当,发挥好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12月12日下午,衢州市红十字会召集各县(市、区)专职(常务)副会长及市红会机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市委常委会精神、学习贯彻衢州市《实施意见》。刘章华副会长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过理事会、专职人员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要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谋划明年工作思路;要对《实施意见》各项条款逐条梳理,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结合各自实际,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上下功夫,在强化红十字会核心业务、营造事业发展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公信力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