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宁波市北仑区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会议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会议选举出来自社会管理、司法、财务、企业、媒体等各界的9名社会监督委员,并讨论通过《北仑区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
会上,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珍汇报了区红十字会近几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她讲到,一直以来,区红十字会以公信力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中心,注重红十字文化传播,持续开展“三救”“三献”等重点工作,在各方面均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同时她也指出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做好“五个一”和“五个二”,从而进一步构建红十字工作新格局。
社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群做表态发言。她表示,作为区红十字会的社会监督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只有根据《北仑区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行使好权利,履行好职责,做好监督和沟通工作,才能帮助区红十字会改进工作,以求更好地服务社会。
最后,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陆亚芬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区红十字会自机构独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切实做好社会监督委员会工作,发挥社会监督委员会及各委员作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性,继续完善监督和管理体系,加强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工作项目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公开透明以满足公众期待,提升社会公信力;二是要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希望各位委员、专家及时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红十字会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质疑的事项等主动开展调查和监督,切实发挥各领域的专业特长和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担当监督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北仑区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章程》,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