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红十字: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8-12-29发布者: 浏览量:

    今年以来,长兴县按照省、市红十字会部署要求,以开展“红十字强基工程”和会员管理规范化两项试点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红十字会改革落地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1.调查研究,精心制定试点方案。为扎实、高效开展“两项试点”工作,我们认真学习、系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我县乡镇、村进行走访,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梳理了试点工作思路,对基层组织建什么、怎么建,对基层组织建了以后怎么管,如何科学运行等重要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初步定位,在此基础上,制定较为详实的试点工作方案。

 

    2.学习经验,科学安排试点进程。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方法,在反复比选、商讨的基础上,确定虹星桥镇、雉城街道、虹星桥镇宋高村、雉城街道米行弄社区等4家单位进行先行试点。组织会机关干部会同试点单位红十字会负责人、工作人员赴无锡市惠山区、宜兴市就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考察学习。此后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县乡镇(街道、园区)红十字会会长、秘书长参加的工作动员会和现场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3.试点先行,边试边改不断完善。按照“准定位、明职责、易推广、重实效”的思路,4个试点单位按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我会分派两名班子成员进行分工指导,对原有工作进行梳理。在如何围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和志愿活动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开展红十字知识宣传。在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幸福社区建设中增添人道工作的新内涵,有效发挥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的辐射作用。因地制宜,建立了“博爱养老、博爱医疗室、博爱学堂、博爱便民通道”等红十字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人道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红十字服务和人道关怀,为在全县推广提供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组织了全县试点工作现场会,对试点过程中的重点工作进行观摩、探讨。


    4.总结提炼,全县稳步推开。在试点工作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多次组织上下联动的研讨活动,按照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原则,明确基层组织及其工作平台的建设标准、相关制度。再次组织召开全县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会,将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在全县推广。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1.明确了一套建设标准。明确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和村(社区、企业)红十字会均按“六有”标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必要的办公活动条件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必要的经费保证)组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企业)两级红十字服务站建设都要达到“五个一”标准(一块“红十字服务站”标识标牌;一名热心并熟练开展红十字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一支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一个为群众提供红十字业务咨询或人道服务的工作平台;一个传播红十字知识和红十字精神的宣传窗口)。并对全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红十字会和红十字服务站标识牌进行统一规范。


    2.新建了一批基层组织和工作平台。按照统一规范,新建立了村(社区、企业)红十字会10个;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在社区和农村建立红十字服务站”的要求,新建乡镇(街道)红十字服务站7个和村(社区、企业)红十字服务站11个,计划到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全覆盖。


    3.理清了工作职责。统一明确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企业)红十字会7条工作职责,乡镇(街道)红十字服务站有10个方面工作内容、村(社区、企业)红十字服务站有8个方面服务内容。


    4.完善了工作制度。县红十字会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5名成员),出台了《长兴县红十字会理事和监事增(替)补暂行办法》,并制订了《监事会工作规则》。拟定了《长兴县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长兴县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开展了老会员的重新登记和新会员的发展,积极探索会员吸收、管理、履职等规范化流程机制,并在健全会员档案、规范会员管理、增强会员意识、参与社区治理、助力会员成长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鼓励并指导各乡镇红十字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


    我县试点工作多次在国家、省红十字会召开的各类基层组织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国家、省、市红十字会领导前来视察并给予高度肯定。


    三、几点体会


    我县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有不少问题有待深入探讨并及早解决。县红十字会将以深化红十字会改革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加快基层组织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深入推进我县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党委政府重视是前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离不开党和政府领导的重视。尤其在当前镇、村两级组织工作压力大、业务繁忙的背景下,红十字会组织只有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才能争取各级政府在人、财、物给予红十字会支持,才能建起基层组织,搭起工作平台。


    2.选好带头人是关键。我县基层组织建设两项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充分说明,有热心于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是做好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关键。例如我县虹星桥镇和米行弄社区红十字工作者,热心于红十字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思考与创新,试点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多次受上级领导肯定。因此,要善于发现和挖掘想干事、能干事的红十字人,加强沟通和引导,及时把他们培养成基层红十字工作的带头人,并给予业务上的指导和财力上的适当支持,让他们成为基层组织的领头人。


    3.制度建设是保障。基层组织要长期发挥作用就必须有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针对目前部分基层红十字工作者对新时代红十字改革方向的定位和工作认识不清、认识不深,会员身份意识不强,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现状,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十分迫切。我们制定了乡镇(街道)、村(居)、企业红十字会和乡镇(街道)、村(居)、企业红十字服务站建设标准和工作职责;完善了理事会工作机制和监事会工作规则,促进理事、监事发挥作用;制定了会员、会费、志愿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会员、志愿者工作。这些制度规范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运行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强化科学管理、提高公信力提供了保障。


    4.循序渐进是良策。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示范一个”。实践证明,追求数量、忽视质量,只讲覆盖面、不讲影响力的组织建设其结果是背道而驰的。2019年,我们将推进每个乡镇按“六有”标准新建1-2家村(社区),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组织,采用抓点带面的方法,积极推进、稳步发展。


    5.加强指导是要件。目前基层组织建设对部分基层红十字工作者来说,还是一项生疏的工作,我县红十字会对基层红十字会试点单位在活动开展、会费收缴、制度完善、统一标牌等方面给予了积极指导,尽量及时解决问题,促进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对基层红十字会干部要加强业务培训力度,辅之于科学考核促进工作,有力推动基层红十字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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